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野人名叫恩啟都,他赤身裸体,头发乱得像荒草,跟野兽混在一块儿,自由自在地在草原和森林里跑。
他力大无穷,却爱捣乱,扯坏猎人的陷阱,吓跑猎物。
猎人们急得没法,跑到王宫告状。
我在殿里听到他们嚷:「这野人太坏了!
再不管,我们都得饿肚子!
」
吉尔伽美什坐在王座上,皱着眉。
他召来神庙里的莎姆哈特——一个侍奉伊什塔尔女神的女子。
她美得让人移不开眼,身上有种勾魂的魅力。
吉尔伽美什对她说:「莎姆哈特,去水源地,用你的本事让恩啟都变成我们的人。
」
这主意听着大胆,我心想,恩啟都可是野人,脾气谁说得准?可莎姆哈特只是点头,眼神从容。
她披上轻纱,带了点行头就去了。
我好奇,悄悄跟在后面,想看看这事怎么发展。
莎姆哈特来到水边,恩啟都果然在那里。
他皮肤黝黑,肌肉结实,正低头喝水,一群鹿和野牛围着他。
莎姆哈特没急着上前,她站在不远处,缓缓解开衣袍,露出曼妙的身姿,如同伊什塔尔女神降临。
我远远看着都觉得心跳快了几分,更别提恩啟都了。
他愣在原地,眼睛直勾勾盯着莎姆哈特,被她的美色定住了。
然后,莎姆哈特走上前,用她的温柔和魅力彻底俘获了恩啟都。
他们在水边缠绵,整整六天七夜没停过。
激情点燃了恩啟都心里的火,那狂热的性爱就像一场仪式。
莎姆哈特用自己的身体和魅力,让恩啟都从野兽变成了人。
恩啟都变了样。
他站得更直,眼神里有了人的光彩。
他再去水边,那些鹿和野牛却跑开了,不再跟他亲近。
他的眼神有点茫然,但那不是失去,而是觉醒。
他的人性被点亮,他不再满足于在荒野游荡,而是开始渴望人的生活。
莎姆哈特给他穿上衣裳,带他到牧羊人营地,教他吃烤得金黄的麵包,喝香醇的啤酒,还教他说话、梳理头发。
恩啟都笨拙地学着,慢慢像个文明人了。
她还跟他讲乌鲁克的事,讲吉尔伽美什的霸道。
恩啟都听了,拳头攥紧,说要去乌鲁克挑战吉尔伽美什。
莎姆哈特只是笑了笑,像早料到这一步。
我看着他大步朝乌鲁克走去,心想,这城里要热闹了。
回想起来,那六天七夜的性爱,不只是恩啟都和莎姆哈特的私事,更是一场人性的洗礼。
莎姆哈特用她的魅力和智慧,唤醒了恩啟都,让他从野人变成了一个有情感、有目标的人。
他不再是草原上无拘无束的野兽,而是开始追寻属人的生活——有衝突,有友谊,有意义。
我不禁感慨,女人的力量,有时候比王者的权杖还强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诸界末日降临,魔王的秩序收割着众生性命,在这绝望的黑暗之中,有一人挣脱时空,回到世界崩毁之前,决心改变曾经的命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发现末日并不是那么简单(书友群662816185V群878261509,欢迎读友们加入)...
原创作者社团未央宫出品有没有搞错,路上碰到一个神秘的女人,被霸占了身子,醒来时灵魂居然在一个陌生的国度,令人吃惊的是这里居然是女尊世界,她穿成了尊贵显赫的王爷,只是这王爷生性浪荡懦弱,名声甚为不好,她该怎么改变别人对自己的看法?王府中美男上千,可以和皇帝的后果媲美了,美男们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的生活,把王府搞得热闹不堪。只是剥茧抽丝之下,却发现表里不一的众位宠夫,身份复杂的自己,一切的一切都成了迷,看似巧合的穿越,真的只是巧合吗?当繁华褪尽,一切回到原点时,孰是孰非,已经无从知晓她不求美男万千,只求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马甲女强桑家那个狼子野心粗鄙无知的假千金回来了,听说还一心攀高枝儿!富太太们藏好儿子,千万不能让她看上!贺琰呵呵!想的美。全城震惊贺先生是疯了?就算带着个孩子也不用自降身份啊!某天忽然爆出京大的百年天才,娱乐圈新宠影后,世界顶级黑客,第一洲世家继承人,都是一个人?!全城傻眼。富太太们儿子,赶紧,提亲!!发布会上,贺琰带着萌宝冲进去,怒气冲冲。桑梓勾唇一笑,求婚?排队。贺琰怒目而视!下一秒双膝跪下!看在你比我多一个马甲的份儿上,老婆,回家吧萌宝赶紧上去抱住桑梓大腿,小妈,你不记得当初亲手把我送进警察局的情分了吗?...
古老的职业素养和超前的科技威力结合,造就了游走在神秘和科学之间的强大职业者。只不过这些职业者身上,总有这样那样的嗯,客气一点称之为怪癖吧。在这个世...
男色误国啊!这是叶千霜猝死来到这个末世后不知道第几次感慨想她堂堂一个影后,好不容易有休息的一天,居然会猝死?猝死也就算了,竟然还穿书?穿书也就算了,还穿成末世里面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前女主?这怕不是老天...
本书为有意穿越者必读书藉!因为,这是一个没有系统金手指,只靠小说里9724种套路,在妖魔鬼怪的世界一路无敌的故事。听说只要把仇恨值拉满,就可以激活隐藏系统,为什么我的仇恨值都快要爆了,金手指还不出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