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问题,而是缓缓讲出了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 “这瓶天泪,就是那时候酿的”举起酒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任那苦涩流入喉咙。 “刚刚金恩大人问我,天泪是怎么酿的,我现在告诉你们,正是由你们凉州百姓的眼泪酿造” “边境苦寒啊”高诚叹了一口气:“我没来之前从未想过,是这样一副人间地狱之景” 金恩听他这么说,立刻想要为自己辩解。 “先生,本官为官多年,从不多贪多拿,百姓收成,我只取七成,很良心了” “没错,我铁旗堂收取保护费,也从来不多收,只收一成”雷天同样认为自己毫无问题。 “我黑沙匪也是如此,抢劫往来客商,我从不滥杀,通常只要女人和所有的货物” 不知为什么,高诚每当听到这些...
重活一世成为坑爹的星二代,爹爹不疼,后妈不爱,身无分文,他该何去何从?新书上传我不想当巨星...
吴俊手持银针,注视着面前的病人,面色稍显凝重。我这一针下去,你可能会死,你确定要治吗?可是小吴大夫,我只是得了脚气呀护理专业的吴俊穿越修行世界,医治过病人无数,无论神佛妖魔,到了他手上都难逃一死。最终,他得出了一个惊人的推断,此方世界的医术是杀人技!嗯,绝不可能是他学艺不精的缘故。...
一个蹬三轮的普通少年,偶然载上仙尊,获得无上传承。自此开始了他的无敌之路。爱他的人疯狂,恨他的人疯掉,他就是当世神话,飞哥!...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世界上总有一种主角,觉得与他分手的前任就是拜金,就是看不起嫌弃他,然后打脸各种前任,让前任后悔。苗小千就穿越成了这个前任。面对的各种渣男,苗小千把目光瞄准了地位最高的那位。一句话,离开了你我过得更好双处,无脑爽文。前期胖得拽实后期帅炸天辛苦减肥攻→小可爱机智天下第一美自恋受蠢作者文笔待成长,读者大佬们请轻拍!立意充实自己,做一个优秀的人...
1 盛玉珠身为富二代,平日娇生惯养,仗着父母的宠爱作威作福,一朝车祸,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成为了书里一个无脑的美艳女配。 与独立自主勤劳致富的女主不同,女配盛玉珠自私自利,人见人厌,因与女主争夺男主时阴损招数各出,最后被男主算计嫁给了村里的老赖,伴随家暴而亡。知道了自己结局的盛玉珠当场就跟那些智障说再见,不料说再见之后,自己没得吃,还要下地干活,又苦又累。 决定找个强大的靠山,前世的经验告诉她,没能力?会惹事?不要紧,只要靠山够强大,没有什么罩不住。 然后发现,在自己地里旁干活的那个男人,又能干,又吃苦耐劳,长得冷峻俊美,竟然还是未来首富,于是,盛玉珠每天缠着男人身边求带飞。 男人不耐烦的将她摁在墙上,耳根微红,凶狠地道别再对我撒娇卖乖。 2 陆屿孤冷阴僻半辈子,村里的人见着他就怕,唯有那个盛玉珠不但不怕他,还每天往他身边凑。 人人都说盛玉珠好吃懒做,却只有陆屿知道,他的玉珠娇气爱美,只有从泥泞爬到人上人的位置才配得起她,护得住她。 后来,男主跟女主只能仰望那个曾经遭人嫌弃的盛玉珠被陆屿宠得闻名世界。 女主不可能,重生的我才是主角,盛玉珠被抛弃了怎么比前世还幸福!☆☆☆接档文戏精在年代文里躺赢,点击右上角‘作者专栏’可看1看着眼前三个正在捡垃圾吃的脏兮兮小孩,林初夏知道,他们未来前途可期,不仅成为了大反派,报复了社会,也报复了她。因为她是穿书的,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她林初夏就是这本书里的恶毒后妈,对年幼的三个小反派各种虐待,最后的下场是饿死在街头,捡不到垃圾吃林初夏拉住了三个小邋遢鬼回家,把他们洗得干干净净,并带着他们一起上山挖竹笋野菜,从小教育他们要爱国善良勤奋好学2谢景明出任务时做了个噩梦,他死后,他的三个孩子被刚娶回来的林初夏虐待,从小捡垃圾吃,还要干活养她,一个不顺心就又骂又打。任务结束,立马带着糖果饼干肉脯回家,准备赶走林初夏,发现三个白白净净小胖娃乐呵呵的围着林初夏,还将他带回来的东西全给了林初夏。谢景明生气,他倒要看看,林初夏到底是给他们吃了什么迷魂药。早上,林初夏热情的抱着酷酷的大崽,夸张的亲着小脸蛋赞美我们大崽真棒,要是没有大崽,妈妈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呢。中午,林初夏霸气的搂住温柔的二崽,中二的一把将他举起我们二崽今天想要征服哪一块田,妈妈跟你一起去。晚上,林初夏温柔的抱起胆怯的三崽,轻轻的放到自己膝盖上哄着我们三崽最勇敢,都没有哭哭哦后来,铁骨铮铮的谢景明躺在林初夏的大腿,一波猛虎撒娇你什么时候也哄哄我?☆☆☆接档文对男主强取豪夺后七零叶明珠是村里出名的娇艳小辣椒,貌美肤白,媒婆不知给她介绍了多少城里的小伙子都看不上,背后都在指指点点。叶明珠有些委屈,她就想找个好看点儿的不行吗?非要找那些歪瓜裂枣不成?在看到褚南廷的第一眼,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清冷矜贵优雅内敛,天生属于她,有着土匪基因的她当场决定娶嫁给他。褚南廷最近有些苦恼,他被村里一枝花给缠上了,可他真没想过要跟人处对象。送吃送喝不说,总是偷偷拉着他的手不放,竟还敢推他下河,然后借着救他上来的肌肤之亲为由,要他娶她?小片段一阴暗墙角边,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摁住他在墙上,踮起脚尖,狠狠地亲了一口,你的清白没了,以后就只跟我了。小片段二抱着刚从湖里救上来湿哒哒的褚南廷,娇艳小辣椒当着所有村民的面,一脸疼惜,南廷,你怎么这么娇弱,没有我,你该怎么办?...